期货合约是一种特殊的金融衍生品,它并不是以交易日的收盘价结算的,而是以结算价结算的。将探讨期货不以收盘价结算的原因,并阐述结算价的确定过程。
原因一:避免人为操纵
如果期货以收盘价结算,则交易者可以操纵收盘价,以便有利可图。例如,大型交易者可以大量买入或卖出合约,从而人为抬高或压低收盘价,并从中获取不正当收益。
原因二:保证交易连续性
期货市场是一个24小时不间断的市场,这使得收盘价失去了意义。由于期货合约在交易日内持续交易,因此理论上没有明确的收盘时刻。使用结算价可以确保市场的连续性,无论交易在白天还是黑夜进行。
原因三:避免不必要的波动
收盘价往往容易受到单一交易或报价的影响,这可能导致不必要的波动。结算价通过综合整个结算期间的交易信息来确定,从而减少了此类波动的影响,并提供了更稳定的参考基准。
结算价的确定过程
期货结算价是由交易所根据特定时间段内的交易数据确定的,通常是交易日的最后15分钟或1小时内。结算价的确定过程如下:
期货不以收盘价结算是为了避免人为操纵、保证交易连续性和减少不必要的波动。结算价通过综合结算期间的交易数据来确定,提供了稳定且具有代表性的价格基准,保护了期货市场的公平性和完整性。